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12. 电视剧发行许可审批
212-2. 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14项:“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和电视剧片审查”。
(二)《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51项:“国产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查”。
(三)《电视剧内容管理规定》(2010年国家广电总局令第63号)
第十五条:“国产剧、合拍剧、引进剧实行内容审查和发行许可制度。未取得发行许可的电视剧,不得发行、播出和评奖。”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电视剧审查机构的职责是:(二)初审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制作的、含国外人员参与创作的国产剧。”
第二十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在收到完备的报审材料后,应当在五十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其中审查时间为三十日。许可的,发给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国务院决定部分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第8项“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由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放至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二、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中若未明确数量、金额要求的,只需具备相应条件,不作具体要求。
(一)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二)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市(州)级以上广播电视台;
(四)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
(五)其他申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资质的制作机构。
三、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须提供完整原件复印件(例如证件有多页或正副本的,应全部复印),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文件符合公文规范,并注明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申请书(原件2份)(见示范文本212-2-1);
(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2份)(见示范文本212-2-2);
(三)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复印件2份)(见示范文本212-2-3);
(四)电视剧故事梗概(复印件2份)(见示范文本212-2-4);
(五)电视剧主创人员(编剧、制片人、导演、主要演员)(复印件2份)(见示范文本212-2-5);
(六)国外参演人员履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2份)(见示范文本212-2-6);
(七)合作协议意向书(复印件2份)(见示范文本212-2-7);
(八)演员有无不良记录证明(复印件2份)(见示范文本212-2-8);
(九)联合拍摄协议书(复印件2份)(见示范文本212-2-9)。
四、办理程序
(一)由申请单位向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21楼365体育投注备窗口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二)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通过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查。
(三)审查通过后,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单到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服务中心(成都市草市街2号)21楼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审批决定证件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同意某演员参演某国产电视剧的函
八、数量限制
无。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窗口电话:(028)86957642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审批处:(028)86919219;传真:(028)86911519
(二)网上办事大厅: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dzzwdt.sc.gov.cn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www.meiya021.com
(三)投诉电话:
四川省效能投诉电话:(028)96960
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服务中心:(028)86936179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028)86696712
十、注意事项
无